1993年到1996年期间
余华英和同伙为了牟取利益
共拐卖了11名儿童
11月28日
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
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
余华英认罪,但认为“判重了”
检方建议维持死刑原判
今年9月18日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,余华英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余华英不服死刑判决,当庭提出了上诉。
今天(11月28日)上午该案二审开庭。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参加诉讼。
二审庭审中,上诉人余华英、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充分发表了意见,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。
二审庭审中,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,当庭认罪,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;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,认为量刑过重,建议从轻处罚。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。
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程序合法,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,建议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。
被拐26年的杨妞花:
她没认识到错误,不会原谅
由于杨妞花提供被拐准确信息,在多方努力下,余华英最终落网。
杨妞花在本次庭审结束后表示,余华英当庭提交了新证据,以求轻判。
“她的证据是,她在(约)2015年的时候谈了恋爱,和男朋友一直在一起生活,由她的男友为她作证,她(在此期间)没有再犯过错,没有再做过违法的事情。”杨妞花称,这个证据遭到检方当庭反驳。
杨妞花还称,余华英在庭审上深鞠躬,对受害者家庭致歉。对此,杨妞花不接受余华英的任何道歉,并在庭上发言恳求维持原判,判处余华英死刑。
被拐卖26年,杨妞花对自己的童年遭遇这样描述:“我小时候只想活着,因为我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长大,而且我又是一个买来的小姑娘,别人可以任意往我头上贴标签,比如‘你是买来的、你是父母不要的、你买来将来是为谁做媳妇的’,各种谣言,什么样的说法都有。”
寻亲26年,杨妞花原本希望找到亲生父母,回家好好孝顺他们,没想到寻亲成功后却得知,父母在她走失后的两三年时间里相继去世。
杨妞花的姐姐回忆起父亲去世时的场景,痛苦落泪:“ 那时候我就觉得是我把妹妹弄丢了,爸爸不想看见我,我就跟爸爸说,你再坚持坚持,等我再长大点,我就能出去挣钱了,但是我爸爸没说话,他把头埋进被子里面,到现在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的。这么多年了,我觉得我特别对不起爸爸妈妈,我就应该把妹妹带好。”
律师:11起拐卖儿童案
没有一起是余华英主动供述
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告诉记者,11起拐卖儿童案件中,没有一起是余华英主动供述的,都是在杨妞花寻亲,别人供述出来之后,再找余华英核实,她不得已才供出,“我们看不到她的任何悔意”。
此前,杨妞花曾气愤地对媒体记者说:“余华英去年被抓之后,供出来了11名被拐儿童,但她还是没有老实交代。这么多孩子被找回来,跟余华英没有任何关系,她自始至终不肯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,找到一个她就承认一个,再找到一个,她就再承认一个。”
儿女被拐走
母亲原地摆摊27年等待孩子
11名被拐儿童的背后,是一个个家庭命运的改写。
2016年,法治在线报道了贵州一位寻亲的母亲罗兴珍,她的两个孩子华兰和华白在1996年时被人拐走,此后的二十余年,她一直苦守一个修鞋摊,盼望着两个孩子有一天能够回来。拐卖她两个孩子的人,正是人贩子余华英。
罗兴珍的邻居:二三十年了,从孩子走了,一直等孩子回来,都没等到。
被害人 罗兴珍:华兰、华白啊,你们在哪个地方?你妈妈和你爸爸实在是想你,你爸爸妈妈从你走了以后,没过过一天的好生活。